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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日期:2023-04-14浏览次数:3737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人数、条件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㈠报考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⒋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⒌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⒎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4月至20054月期间出生);

⒏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⑵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㈡具体要求

⒈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⒉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⒊留学归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⒋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4月。未取得学历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34月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招聘程序

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城发集团官网(http://www.smsxcfjt.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㈡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414日至2023420173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全部考试资格,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缴费。报名者要如实填写《岗位报名表》(附件2),附上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并及时将《岗位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本)、等岗位相关材料投递至集团公司邮箱:cfjt5501312@163.com),投递要求:

1.请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排版整洁,内容控制在1A4纸。

2.《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为文件名发送至城发集团人力资源部邮箱(cfjt5501312@163.com)。

㈢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者,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审核不符合者不通知),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㈣政审

经审核合格者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政审材料,无法出具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㈤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属劳务派遣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㈥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此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㈦公示

拟录用结果在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㈧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被录用的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录用人员应当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

政审、体检、试用期环节出现放弃、不合格情况导致招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经集团公司研究后可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在人员名单公示后,面试成绩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出现人员离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递补。

四、薪资及福利待遇

新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3000/月的工资标准执行,年终绩效由各用工单位考核后确定。享受五险(按最低标准为基数缴交)、法定节假日、双休等福利。

五、其他事项

㈠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性性负责。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若出现伪造报名信息、恶意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㈡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具体考试时间、体检等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电话通知。如因考生联系方式有误、联系方式变化或未保持畅通而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㈢报考考生对招聘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与城发集团人力资源部联系,咨询电话:0598-55013115501312,开通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㈣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沙县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14